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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话山论见:东莞加码楼市调控新政,再次调整限购年限 “假离婚”被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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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25”新政后,227日,东莞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码楼市调控。

 

《通知》在“7·25”新政的基础上,对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再次进行调整。明确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同时,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通知》还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居民家庭名下在东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居民家庭名下在东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在东莞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通知》还提出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今年供应住宅用地不少于300公顷,进一步缓解商品住房供需矛盾。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比例,增加住房供应数量,促进供需关系平衡。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今年筹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5000套。严格落实住宅用地项目配建安居房要求,落实做好移交政府的配建安居房的配租配售工作,加快实施限价住房的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尽快让符合条件的人才和特定保障对象群体享受政策红利。

 

2020725日,东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7·25”新政。明确规定,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同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表示,东莞此次加码楼市调控,体现了房地产政策继续收紧、稳定市场的导向。他认为,此次政策的核心是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中的四点内容。这说明,无论是购第二套房、离异人士、新落户人员还是企业,当前在市场上是存在一定炒作行为的,此次新政则将炒作予以“堵死”。他认为,类似东莞这样不断加码调控、及时“打补丁”的现象或成为今年楼市调控的特征之一,值得其他已出台调控的城市学习。

 

还表示,此次政策较“7·25”新政而言也提出了新内容,比如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这与深圳类似,也是要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息的公布,从而稳定预期。对于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则是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他还表示,此次东莞新政对多个城市都具有借鉴意义,尤其是根据170城房价数据来看,个别过热城市尤其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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